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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1 08:20:05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器材        1.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2. 设备管理档案,包括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登记备案证(实行登记备案的产品)、产品说明书、图纸、设备运转记录、验收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定人定机持证上岗等。    3 .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必须设专人管理。 4.  设备购置。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当选用国家、省推荐(登记备案)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登记备案证(实行登记备案的产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5 . 设备租赁。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登记备案证(实行登记备案的产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二)、大型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安全控制    1 .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承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方案审批(审查)手续完备,安全技术交底已经有关人员签字、安全施工措施已落实。 3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式标志。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控和管理。 4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有关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大型设备使用    1.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根据使用说明书、机械性能、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的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备完好,严禁带病运行 。    (四)、  安全设施管理    1. 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未经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许可不得改动。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的管理,确保完好。    (五) 、安全检查用具管理    1. 安全检查仪器、仪表、测量工具等器材管理制度。 2. 安全检查仪器、仪表、测量工具等器材要专人管理,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证件齐全。3. 定期对安全检查仪器、仪表、测量工具等器材进行校验,确保准确。  (六)、消防安全管理    1 .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动火审批制度、用电消防制度、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消防制度、消防操作规程。  2 . 配备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及明火作业的监护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 . 施工现场木材存放区,木制品加工区、库房、明火作业区、配电室(总箱)、生活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符合易燃易爆物种足够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锹等消防器材,在显著位置要悬挂禁止烟火、火种、吸烟的禁止标志和当心火灾、爆炸的警告标志。    4 . 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每层要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并确保有足够扬程和水量的消防水源。  (七)、安全督查与考核     1. 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分别依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督查与考核。   2 . 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分别将督查情况按责任人进行建档与考核,并将督查考核情况及时在所属范围内进行通报。 (八)、报废制度:
1. 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 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 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 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 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1)设备科建立报废设备台帐。

        2) 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 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 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 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 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设备不准私自改造。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合理组织机械设备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完好率,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分工 1、使用后的机械设备交回时,由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检验员填写“机械设备入库验收单”,与使用方设备员共同签字认可,验证设备除正常磨损外,是否有总成及零配件,仪表、附件等缺损,以便分清责任。

2、从工地交回的机械设备,由维修车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再次投入使用时运转正常。

3、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确定修理类别并填写《施工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其正常费用摊入项目成本。由于违反设备维修保养规程,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其修理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4、凡是已出库投入工地使用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工负责,经常性修理由使用单位的设备员及机修班负责。

5、维修后的设备出库时,由物资设备部与使用方共同签字认可,并填写《施工设备、机具器材需用表》,不合格设备不准出库使用。

6、设备出库后,日常保养及经常性修理等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遇有无力维修保养项目,可委托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二、修理类别及方法 1、大修:机械设备的大修间隔只有一个参考依据,是否需要大修主要看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大修技术条款来确定。需大中修的要填写《施工设备大中修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审批。

A、机械设备需大修的技术条件如下:
1)发动机 a. 动力性能显著下降(一般降低20%以上)
b. 有严重烧机油现象(机油消费量超过定额1倍以上)
c. 发动机走热后,气缸压力过低(达不到标准的60%)
2)机械部分 a. 传动机构的主要零件达到极限磨损程度,使机械设备在运转达中有偏摆、异响或撞击抖动现象。

b. 转向操纵机构磨损,间隙过大,操纵失灵。

c. 变速箱齿轮轴磨损严重换档困难或经常跳档。

d. 机架主体严重变形或开裂。

e. 行走机构磨损严重,无法正常工作。

f. 制动机械磨损严重,操作失灵,制动能力下降或失效,无法调整。

g. 工作装置磨损严重,操作失灵,不能完成正常的工作量或者作业精度达不到要求。

上述各种情况,均已无法利用调整和小修的方法消除,继续使用将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只有解体大修,才能恢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有两个以上的总成需修理可视为大修,有1个总成需要修理视为中修。

B、机械设备修理方法:就车修理法,总成互换修理法。

C、大修验收 1)外部验收检查:主要检查机械设备装配的完美性,其中包括润滑、坚固和渗漏现象的检查。

2)空运转或试验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动态性能,包括起动性能、制动性能和安全性能等,验证机械设备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技术要求。填写“机械设备的试运行记录”。

3)机械试验后的复查:主要复查试验后有无不正常现象产生,同时要消除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进行必要的调整。

4)大修验收后要填写“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和“机械设备试运转记录”。

D、大修后设备要达到要求(指设备在7天内保证期内使用应达到的要求)。

1)发动机走热后应运转正常,无敲缸及其它不正常响声,不发生拉缸烧瓦等现象,机油压力水温等符合规定,排气烟色正常,出力正常。

2)离合器接合平稳,不偏摆。

3)各齿轮箱包括变速器、分动器、减速器、差速器以及各种传动轴等,运转时无异响,各部轴承无过热现象,各种油封不漏油,变速箱无自动跳档,掉档现象,换档无困难。

4)行走机构行驶平稳,不偏摆。

5)制动系统磨损正常,不过热,性能稳定可靠。

6)操作机构与安全装置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7)工作装置无严重磨损和不正常响声。

8)机架无变形、破裂。

9)电动机及电器设备的空载电流和温升要符合要求。

10)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灵敏可靠。

E、保证责任(七天保证期)
1)在保证期内,如因修理过失而造成严重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由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无偿返修。

2)其它要求参照大修要求。

2、中修:
1)中修的技术条件:符合机械设备大修的技术条件之一,即为中修。

2)其它要求参照大修要求。

3、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消除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性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正常运转。

4、保养:
1)一级保养:指经常性设备需要润滑保养的部位加注润滑油(如钙基润滑脂、齿轮油、机油等)润滑单位、润滑点数、润滑周期、润滑油种类、注油方法按设备说明书实施。

2)二级保养:调整、坚固、防腐败机械设备,由设备员及机修班负责(简单的由跟机操作工负责)。

3)三级保养:把总成拆开清洗,消除故障,由设备员机修班负责。

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机械设备的报废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废原因 1、事故报废:即机械设备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程度。

2、损蚀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长期使用受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主体部位遭受磨损、腐蚀、变形、劣化到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基本丧失使用价值的。

3、技术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技术寿命终了而形成的报废。

4、经济性报废:即由于机械设备经济寿命终了而退役。

二、报废原则:
1、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已无改造余地,大修性能、精度已不能满足要求。

2、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供应来源。

三、报废审批:
1、需报废的机械设备,必须由物资设备部对报废机械设备作出详细、正确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总经济师、物资设备部负责人、清核人及技师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做出报废处理。

2、财务部对报废的机械设备的净值应一次提足后纳入折旧基金,报废的设备从固定资产帐上销帐。

3、已报废的机械设备销帐后物资设备部统一处理,处理费用上缴公司财务部。

4、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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