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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器成套装置物资采购合同(202X年)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7-03 08:15:05

电容器成套装置物资采购合同(202X年)
卖方:XX 买方:XX 合同编号:XX 工程名称: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XXXXX设备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金额 (万元)
交货日期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XXXXXXXX (¥XXX.XXX万元)
注:1、供方交货时出具17%增值税发票;

2、如因设计变更而发生数量变化,则买方凭设计单位出具的、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按变更后的数量供货,结算数量亦按变更后的数量结算。结算单价依据原合同单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按国标GBXXXXX及技术协议生产,质保期为产品投运后一年。

三、交(提)货地点:
按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卖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运输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按国家标准确定。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免回收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交货地点开箱验收,发现数量短缺,买方应在7日内书面向供方提出,卖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现场安装调试时发现质量缺陷,买方应及时书面向卖方提出,卖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技术协议规定执行。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且项目投运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安装单位、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买方委托现场协调人共同签发的验收证书及发票(100%合同总价款)后1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90%( 万元)的货款。

合同产品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买方在收到项目单位出具的质保金支付通知单后15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万元)。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按本合同金额的1%~5%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
1、到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2、到买方住所地,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卖方免费提供装置安装技术指导等服务。

2、交货时应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需方要求的证明文件。

3、技术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款是对采购的货物的具体合同条款,是对上述一至十一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本款为准。

4.1 试验过程中,试验不合格,将处理过程及原因如实写,交给买方。

4.2 对于设备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原电力部验收标准的,买方认为可以接受时,采取赔偿处理,赔偿金额由供需双方协商; 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且不满足国家标准或电力部验收标准的,应予以退货处理。

4.3 设备的任何组件如有缺陷,买方可予以拒收。

4.4 若卖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改正(修理或更换)设备缺陷,致使设备不能运行,设备将退还给卖方,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4.5 安装过程中卖方如处理缺陷超过合同的规定期,应按延付交货进度赔款,如处理后设备仍不能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退货。

4.6 合同设备喷漆应能长久的预防腐蚀和损坏,如果在四年内出现喷漆脱落、锈蚀等任何影响合同设备外观的损坏,供方应免费处理,直至符合达标创一流的验收标准。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湖北鄂能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汉口胜利街210# 法定代表人:李耀平 委托代理人:许 娟 合同承办人:
电 话:027-885669XX 开 户 行:中行一元支行 帐 号:02438408091001 税 号:420102728295016 邮政编码:430017 收 货 方 单位名称(章):XX供电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收 货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200X年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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