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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精编版2023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5-23 12:45:04

目录 1、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2、幼儿园安全定期排查治理制度 3、幼儿园园舍定期排查及危房报告制度 4、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6、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幼儿园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8、幼儿园幼儿上下学交接制度 9、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0、幼儿园防踩踏事故工作制度 11、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12、幼儿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幼儿园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园询问和履行登记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值班巡查制度。

幼儿园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一、幼儿园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及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凭出入证进出幼儿园,非本园教职工和园内居住人员凭身份证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进入幼儿园。

2、门卫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园内,对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3、阻止幼儿白天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时间)、午休等时间随意出园门,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须外出的,须持有班主任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请假证明,经查验、登记后方可由家长接走,并将请假证明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询问和履行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园内,必须进行询问并履行登记手续。

2、门卫工作人员可通过电话与被联系人通话,如被联系人不在或不愿接待,可拒绝外来人员入校。

3、对来园参观学习的人员或单位,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园内工作人员陪同方可入校。

4、幼儿家长到园联系教师了解幼儿情况的,需由教师确认并登记后进入园内。

5、外来人员进入园内,必须在幼儿园门卫室详细填写《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登记表》,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须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并详细填写《物品进出查验情况登记表》。

2、严禁可疑物品和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园内。

3、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5、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园门,除紧急救助车辆外,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幼儿园教学区和运动区。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园领导同意后,详细填写《外来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表》,并查验人员和车辆相关证件后方可进入园内。

3、对于上级检查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经幼儿园批准进入园内的车辆,门卫工作人员应引导司机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4、门卫工作人员应引导进入园内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提醒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有关要求,确保不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

5、幼儿园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园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幼儿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五、值班巡查制度 1、加强幼儿园上课时间(含课间休息时间)、节假日对教学区、图书室、食堂、舞蹈室等场所的治安巡查,对幼儿园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2、幼儿放学后,应对教学区、图书室、食堂、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正常后关好所有通道和前后门。

3、门卫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值班巡查和交接班均要做好相关记录。

  幼儿园安全定期排查 治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置幼儿园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的安全排查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安全排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园长。

二、正常教学日,班级坚持每日一查,并将排查情况写进“班级日志”。幼儿园值班人员每日进行校园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幼儿园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园性的安全大排查,并形成安全排查记录。

开学前、寒暑假、节假日前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专项安全活动有要求的,幼儿园均要开展全园性的安全大排查。

四、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园舍及园内建筑物安全。重点排查园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继续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园舍上课、活动,是否及时检修加固并告知幼儿注意事项;
大门、围墙等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2、基础设施及设备安全。重点排查楼道内照明设备、楼梯及扶手、安全警示标志、行进方向指示标线等设施是否完好,楼梯过道是否堆放课桌及其它杂物,楼梯口防盗门是否畅通;
幼儿园用电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和破损、老化现象,电源插座是否完好,园舍是否存在使用明令禁止的电器或使用蜡烛照明现象;
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规范、正常;
幼儿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对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是否严禁带入幼儿园并进行经常性清查、收缴工作。

3、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按国家要求配备了消防设备;
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

4、幼儿园门卫及安保。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有专职门卫,门卫是否配备了防卫器械;是否设置了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是否根据幼儿园大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园门口是否设置了硬质防冲撞设施;
幼儿园安装的视频监控设施能否正常运行;
正常教学时间幼儿园能否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入园登记制度和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幼儿园是否成立了安全保卫组织,加强教学时间的值班巡查和晚间值班。

5、交通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和班级是否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周边路段警示、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人行横道线的设置是否到位等。

6、防溺水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和班级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对幼儿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和自救自护能力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十个一”等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幼儿做到“六个不”。

7、幼儿行为安全。重点排查幼儿是否携带、玩耍会伤及自己和他人的利物或玩具;
上下课通过过道和楼梯间时是否文明有序,不相互拥挤、追逐和打闹;
课间活动是否文明、健康、有度;
是否对园内施工区域采取有效隔离和安全警示,禁止幼儿靠近玩耍;
幼儿是否有购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三无”食品现象等。

8、卫生安全。重点排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幼儿园食堂是否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相关台帐是否齐全规范;
幼儿园的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护措施是否到位;
是否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是否开展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开展晨午检,是否落实幼儿请销假、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制度。

9、预防自然灾害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制定园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自然灾害预防、自救知识宣传教育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等。

10、预防园内欺凌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成立幼儿欺凌治理工作机构;
是否加强防治幼儿欺凌专题教育;
是否落实园内“三防”工作;
是否加强家园沟通,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
是否及时发现欺凌事件线索、苗头,及早处置,防微杜渐。

11、预防性侵害幼儿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是否加强对幼儿的性知识教育、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提升幼儿的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是否完善预防性侵协同工作机制,保护幼儿免受校园性侵害;
是否强化预防性侵害幼儿安全检查。

12、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重点排查幼儿园周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出版物销售、餐饮娱乐经营场所及网吧等是否存在影响幼儿园和幼儿的安全隐患;
发现隐患是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

五、幼儿园及时排查、认真分析本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限期整改到位。幼儿园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前,均要视隐患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幼儿园校舍定期排查及危房报告制度 1、幼儿园对园舍进行定期排查、维护,冬季、雨季根据需要增加排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排查要认真填写《校舍安全定期检查表》并上报。

2、园舍排查中,发现园舍损坏和险情时,应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

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立即具文上报,教育局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鉴定结果为B、C级危房的,及时加固、维修,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的,保留相关资料后立即拆除。拆除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4、建立园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5、幼儿园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园舍安全。加强师生员工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幼儿园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幼儿园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内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六是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
七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九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学校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食堂、图书馆、舞蹈室、体育场馆、会议室、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幼儿园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幼儿园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
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幼儿园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教职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保证一定课时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七、开展消防演练。幼儿园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时,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幼儿的措施。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幼儿园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幼儿园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为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安全用水用电用气,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水电气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做到从严管理、科学管理。

二、水电气管理工作人员做好幼儿园水电气设备的规范安装,经常检查水电气线路,确保线路畅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幼儿园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铺设,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及时更换。

三、禁止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用水管道,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违章操作燃气设备,严格执行人走水关、电关、气关的规定,节约用水,节约能源,确保安全。

四、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水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防范电气火灾。

四、加强水电气管理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专业技术和消防知识,先培训后上岗,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工作敬业心、责任心,切实保障幼儿园用水用电安全。

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幼儿和教职工在园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集中用餐是指幼儿园通过食堂供餐或者外购食品(包括从供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幼儿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幼儿园集中用餐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将食品安全作为本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本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幼儿园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

四、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五、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幼儿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幼儿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成立家长委员会。

六、幼儿园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七、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八、幼儿园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幼儿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九、加强食品加工和外购食品全过程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疑似事故)时,幼儿园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止供餐,组织救治,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并做好家长沟通引导工作。

幼儿园幼儿安全 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幼儿园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幼儿园根据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规定的幼儿到园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微信家长群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严格幼儿考勤制度,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若发现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幼儿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三、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并依法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在开展不适合这类幼儿参加的活动时,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园学习的幼儿,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如果发生幼儿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园领导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幼儿园视情况按程序相应启动预案。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交接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交接学生责任书,落实幼儿家长(监护人)接送学生安全责任。

二、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监护人)共同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三、幼儿园将规定的幼儿到园和放学时间告知幼儿家长(监护人),要求幼儿家长(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之前到达幼儿园接送学生,超过接幼儿时间的或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幼儿未被接走之前,教师须作妥善安排,不得将幼儿交与无关人员,并积极和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催促其尽快来园交接。

五、如遇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园情况、或幼儿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幼儿园及时告知幼儿家长(监护人),并协助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幼儿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家长(监护人)必须主动和幼儿园联系,向班主任请假;
特殊情况延迟放学的,幼儿园必须加强与幼儿家长的联系,安全交接幼儿。

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是指由幼儿园组织的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包括节日庆祝集会、运动会、清明祭扫、外出研学社会实践活动等。为确保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活动准备 1、召开集体活动准备会议,专题布置,提高重视程度,增强工作责任心。

2、外出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师生春季外出研学活动的警示通知》(芜教法〔2014〕21号)要求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3、成立集体活动临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4、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要通过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幼儿家长(监护人)集体活动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升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带队老师,明确工作职责;
同时,加强幼儿园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配备相应设施,活动中涉及的场所和器材要提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与教学无关的庆典、演出和商业性活动。

二、集体活动实施 1、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人员和带队教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到定车、定人、定线、定点、定时,按幼儿园纪律和工作要求带领好幼儿参加集体活动。

2、外出步行集体活动应科学安排线路,尽量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确需经过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安全措施。乘车出行集体活动要选择合规车辆,安排具备资质、技术娴熟的驾驶员安全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3、需要外出就餐、住宿的要选择优质服务商,给幼儿提供卫生、健康的饮食和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

4、集体活动中应配备必要的药品。对于少数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幼儿,给予高度关注和关心,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6、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

三、集体活动结束 1、集体活动结束以后,如已放学,要将幼儿交给家长(监护人)或安全护送到家。

2、做好书面记录和活动总结,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

幼儿园防踩踏事故工作制度 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防止幼儿园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防踩踏硬件设施建设 1、幼儿园教学楼等幼儿经常性活动的场所,楼道内应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设备。

2、楼道和楼梯的墙壁应有应急照明灯、标明逃生方向的安全出口指示灯。

3、楼梯口及转弯处应有“上下楼梯靠右行”、“礼让右行,注意安全”、“下楼慢行,请勿拥挤”等相类似的警示语;
在楼梯台阶上施划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

4、楼层过道不堆放课桌及其它杂物,保持楼层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始终通畅。

二、加强防踩踏安全管理 1、合理安排班级教室,将低年级班级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教室。

2、幼儿数较多的幼儿园,可实行错开时间及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制度。

3、幼儿在教学楼场所进行教学活动、其他集体活动时,幼儿园应当合理安排幼儿疏散时间和楼梯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幼儿集中上下楼梯时,幼儿园应在每个楼层安排教师值班,并明确楼层值班老师的职责,幼儿离开后,值班教师才能离开。

5、幼儿园应制定《幼儿园预防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三、加强防踩踏安全教育 1、幼儿园应对幼儿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培养幼儿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走的习惯。

3、教育幼儿有秩序上下楼梯和进出出入口,严禁推拉打闹。

4、发现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值班老师及时制止。

5、幼儿上下楼梯时若被推倒,应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同时尽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畅。

四、加强防踩踏安全检查 1、幼儿园应每天检查值班老师防踩踏值班到位情况。

2、定期检査、及时修理损坏的楼梯通道照明设施。

3、定期检查楼梯通道,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应急防范措施。

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为提升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幼儿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制定本制度。

一、演练准备 1、制定演练方案 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主题、演练目的意义、演练时间和地点、参与演练人员、演练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演练准备工作、疏散路线、演练流程、保障措施、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演练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简洁规范、责任明确、路线科学、措施具体、便于操作。

利用操场、广场等设立应急疏散场所,应通风通畅,相对宽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合理确定疏散路线,合理分流,避免发生拥堵甚至踩踏,教职工在组织幼儿避险、疏散的整个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简短、明确的疏散用语,警报信号应具备很强的覆盖性、独立性和差异性,并考虑在断电等特殊情况下的备选方案,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

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

2、建立演练组织机构 成立由园长、有关园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的演练指挥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同时落实每位成员在演练中的具体工作。

演练指挥部应下设组织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各小组应设立负责人,统一协调本组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人员。

3、演练前宣传教育 在演练前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全园师生宣讲疏散演练方案,让师生明确演练的必要性和基本步骤,熟悉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后的集合场地和时间要求等。有针对性的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能。

4、演练前师生身体问询检查 演练前要对师生身体情况做一次问询检查,凡有特异体质(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的师生,演练前发烧、腿受伤等不宜进行紧张和奔跑活动的师生,要给予特殊考虑和安排。

5、其他准备工作 演练前幼儿园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加强与公安、交管、地震、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帮助幼儿园完善方案,加强过程指导,视情通报相关部门和周边单位,并通过适当方式,预告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避免发生误解、谣传和恐慌,保证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印制演练方案、演练人员手册、演练脚本等相关文件,配备需要的装备器材,张贴疏散线路图和指示标志。

二、演练实施 演练实施包括避险科目、疏散科目。一般情况下,防震疏散演练依次实施避险科目、疏散科目;
消防疏散演练直接实施疏散科目;
其他应急疏散演练应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

1、避险科目 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广播响起,同时避险警报信号响起,长鸣60秒。听到信号后,教职工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地震来袭,进行避震。师生要保持镇静、就近蹲或躺在课桌、实验台、床铺的旁边或承重墙的墙根、墙角;
用手或其它柔软物品等保护好头部,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缩小面积,教师应视情况迅速关闭火源、电源、气源、处理易燃易爆物品。避险动作原则上在12秒内完成。

2、疏散科目 火灾发生后或者地震暂停后,需要进行疏散时,广播响起,同时,疏散警报信号长鸣,长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共3分钟。

教职工立即告知幼儿“按照疏散路线,快速疏散”,组织幼儿就近有序进行疏散。幼儿要沉着冷静,服从指挥,做到快速、猫腰、护头、掩鼻,避免出现拥挤摔倒等情况,有人摔倒,要大声呼救,如遇踩踏,要做好自身保护,严禁乘坐电梯或跳楼逃生。幼儿疏散到避险场所后,应按照班级形成队列在指定位置站好,避免混乱。

疏散引导组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位置(引导疏散,指挥学生保持秩序,控制速度,逐次疏散。组织协调组做好演练指挥、协调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做好演练的记录(摄像、摄影等)和计时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报警等工作;
抢险救护组做好伤员救治等工作。

3、演练完成后,各小组负责人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三、演练总结 1、总指挥对演练进行现场总结讲评,内容主要包括演练组织情况,演练目标及效果,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2、结合演练的主题和目的,可适当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

3、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回收整理演练物资装备。

4、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各部门和有关人员通过访谈、填写评价表、提交报告等方式,进行总结评估。

5、将演练文字及视频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幼儿园突发事件信息 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无为市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启动突发事件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接听电话。

二、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涉及幼儿园的突发事件后,应迅速查明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三、报告形式分为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上报书面报告。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一)事发单位概况;

(二)事发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三)事发的简要经过、原因初步判断;

(四)事件类别及性质;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救援情况;

(六)报告单位及联系人;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处置结束后要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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