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诚达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教育局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教育局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1-06 08:05:03

教育局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计分范围及标准 (一)教育信息 (1)中办、国办,20分。

(2)教育部、省委、省政府,10分。

(3)省教育厅,4分。

(4)@@教育信息港“教育信息”“学校传真”“@@素质教育巡礼”,2分。

(5)县委《@@信息》《@@通讯》和县政府《政务通讯》《政务信息》,1分。

(6)@@教育网“全县教育动态”和“基层教育动态”,0.5分。

(同一信息被多个部门采用者重复计分。)
(二)教育宣传 1、报纸 (1)《人民日报》100分。

(2)《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50分。

(3)《大众日报》20分(@@版6分)、《@@教育报》《现代教育报》20分。

(4)《@@日报》6分、《@@晚报》4分。《齐鲁晚报》10分(@@版4分)。

(5)《@@日报·@@新闻》1分。

(6)《@@教育报》一版5分,每篇文章根据所占版面大小计分。

以上媒体(《@@教育报》除外)均不含广告类专刊专版及地方版。得分系数:一版头条、整版(多个版系同一内容的按一个整版计分)得分系数1;
国家级媒体300字以上,省、市级媒体500字以上得分系数0.5,其他篇幅不计分。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次、版面计分。

2、杂志 (1)《人民教育》50分。

(2)《@@教育》20分。

(3)《@@教育》“校园来风”3分,其它栏目6分(教育随笔除外)。

《人民教育》《@@教育》得分系数:5000字以上得分系数1;
500-5000字得分系数0.5;
其他篇幅不计分。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

3、电视台 (1)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条100分(其他频道新闻类每条20分)。

(2)@@电视台《新闻联播》每条10分。

(3)@@电视台《@@新闻》每条2分,其他频道视情加分。

(4)@@电视台《@@新闻》《先锋新闻》每条1分,《周末报道》《关注》每期5分(根据节目长短计分),《@@教育》每期10分(根据节目长短计分)。

以上媒体非单项报道涉及的内容,以占所在节目长度的比例参照计分,少于1/4不计分。

4、网络媒体 (1)人民网《@@要闻》1分(每季度最高不超过30分)。

(2)@@教育信息港《局长(校长)视线》《图片新闻》2分,《素质教育专栏》子栏目(《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当社会敬佩的校长》)各1分。

二、“年度考核分”计算办法 (一)教管办、学校 1.根据县督导评估方案“信息宣传”指标(满分20分)计入单位考核,其中“信息”满分为6分,“宣传”满分14分。

2.为体现规模不同的学校(教管办)在同一平台考核的相对公平性,根据规模大小以不同系数计算“基础分”,最终“考核分”用同类学校(教管办)基础分排名前1/3位次的平均分折算。

A、计算公式:
(1)信息(宣传)基础分=信息(宣传)实际得分×系数 (2)信息年度考核分= ×6。

(3)宣传年度考核分=×14。

B、基础分计算系数:
教管办:在职教职工数500(含500)人以上的镇街计算系数为0.8;
在职教职工数300—499人的镇街计算系数为0.9;
在职教职工数299人以下的镇街计算系数为1。

学校:在职教职工数100(含100)人以上的学校计算系数为0.8;
在职教职工数50—99人的学校计算系数为0.9;
在职教职工数49人以下的学校计算系数为1。

(二)局机关科室 以《@@县教育局机关千分制考核办法》为标准核算。

三、奖励加分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推广、领导批示、媒体刊发的“典型经验”层次和数量,以“实分”直接计入“年度考核分”(计入后年度考核总分超过30分,按满分30分计)。计分范围、标准如下:
(1)教育部正式文件推广或现场会推广的,每次计20分。

(2)省教育厅(教育部司室)正式文件或现场会推广的,每次计10分。

(3)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推的,每次计10分。

(4)中央、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分别计20分、10分、5分。

(5)《人民日报》刊发教改经验2000字以上的,每次计20分。

(6)《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或头版刊发教改经验1000字以上的,每次计10分。

(7)《大众日报》头版刊发教改经验1000字以上或省版整版刊发教改经验的,每次计5分。

(8)《@@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教改经验的,每次计3分。

(9)其他“典型经验”根据市教育局认定加分。

四、处罚扣分 (1)涉嫌抄袭或宣传内容虚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1—5分。

(2)不履行信息报送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1—5分。

(3)舆情监控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扣1—10分。

(4)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重大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1—10分。

(5)单位官方网站出现重大政治性、政策性、泄密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1—10分。

(以上均以“实分”从单位“信息、宣年度考核分”中扣除,扣除后年度考核低于0分的,按0分计。)
五、稿件报送要求 (一)信息 1.所报信息正文后加括号注明单位、信息员和所在单位审核领导姓名。要重点报送具有时效性和指导借鉴意义的信息,不要报送常规性工作信息。一条信息不可重复报送。报送邮箱:@@####@163.com 2.严禁越级报送。根据层层上报的信息工作纪律,结合市教育局规定,除重大信息和舆情信息外,省教育厅信息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各单位不得逾级上报。各镇(街、园、区)教管办和县属学校要确定专人统一上报信息,严禁下属单位和教职工随意越级上报信息。市教育局确定的信息直报点,要严把质量关,加大信息报送数量。

3.重大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重大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并电话联系。

(二)宣传 1.严格报送时限。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季度宣传稿件发表情况汇总,报送一件原件、一份复印件,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一份(扫描件或照片、视频)。该季度最后一月25日后发表的稿件计入下季度,最后一次认定在考核年度结束3日内上报。逾期续报补报的不再受理。

2.严格按范围报送。非新闻报道类稿件不在报送范围。

六、几点说明 1.本“办法”突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单位)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上大报、上头条。

2.根据《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各学校(单位)提报的意见和建议,经局领导研究,把“在职教职工数为点数计算‘基础分’”改为“系数”计算,以体现不同规模学校(单位)在同一平台考核的相对公平性。

3.“系数”仅代表学校(单位)的规模及打造和推出“典型经验”的团队力量,各学校(单位)在安排此项工作时要组织成立专门的教育信息宣传团队统筹规划,切忌简单地把“任务”分解给每一位教师。

                    @@县教育局办公室

诚达文秘网 https://www.rk1k.cn Copyright © 2019-2024 . 诚达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诚达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浙ICP备19042126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