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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5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11 12:15:04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XX党内帮扶、关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建立党内帮扶、关怀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党内帮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5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篇1

XX党内帮扶、关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建立党内帮扶、关怀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党内帮扶、关怀工作,加强XX(以下简称本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帮扶、关怀工作,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帮扶与关怀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立足实际、更有效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荣誉感。

第二章 对党员的帮扶

第三条 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各党支部建立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

第四条 实行结对帮扶。原则上一名困难党员由一名有能力的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扶人员包括班子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本单位党员。

第五条 采取党费划拨和党员捐助等办式进行帮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困难党员重病重灾救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学费用资助等。

第七条 帮扶资金的申请、审核。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通过,提交总行党委研究,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资金帮扶。

第八条 帮扶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金、重病重灾救助金的拨付和发放,每年在春节、“七一”前后发放;若遇到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时,可及时启动救助活动。

第三章 对党员的关怀

第九条 送精神、送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办宣传栏、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宣传党在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首先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第十条 开展谈心。每年党支部应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保证每三年内至少同每名党员谈心1次。根据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做到“三个先谈”,即有困难的党员先谈,党员意识淡薄的党员先谈,有怨气的党员先谈。采取集体谈心和一对一面谈等方式,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工作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积极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增强党性,树立自信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

第十一条 走访慰问。党支部统筹安排,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模范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患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灾害等情况时,随时走访慰问。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开展党内帮扶、关怀工作,总行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落实党内帮扶、关怀制度的情况,纳入每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篇2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2、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工作生活中的 实际问题。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党员荣誉感,保障党员权 益,帮助党员解决困难,调动党员积极性。

3、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 统一。通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 广大人民群众。

4、纳入关怀帮扶范围的党员是指生产、生活确实困难的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点帮扶对象: (1)低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已纳入低保的; (3)因病因灾致贫的。

5、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6、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 访慰问,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7.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 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 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 员的归属感。

8、要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 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

9、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困 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10、要积极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行动等活动,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篇3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精神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就建立健全党组织关怀帮扶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 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党员荣誉感,保障党员权益,帮助党员解决困难,调动党员积极性。

第四条 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统一。通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第五条 纳入关怀帮扶范围的党员是指生产、生活确实困难的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点帮扶对象:(1)、低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2)、已纳入低保的;(3)、因病因灾致贫的。

第二章 党内关怀制度

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领导及工作人员之间、公司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及上级党委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第七条 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第八条 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第九条 要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 党内帮扶制度

第十条 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困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第十一条 要积极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行动等活动,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要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做到每名困难党员至少有一名党员进行帮扶。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为了切实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党内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解决党内关怀、帮扶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要切实加强对党内关怀、帮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目标考核。 第十四条 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大力弘扬党内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积极营造共同关心、参与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氛围,努力形成党内团结和谐,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局面。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篇4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关怀帮扶党员,不断激发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第三条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应当注重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突出政治关怀,始终信任、依靠和爱护党员,让党员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中既有付出又感到温暖;

(二)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突出基层一线,真心实意关爱,为党员排忧解难;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

第二章政治思想和工作关怀

第四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县级党校每年面向普通党员安排一定比例班次,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乡镇(街道)党校等基层党校建设,发挥远程教育站点、党群服务中心等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参加学习。

党组织应当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党员珍视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第五条礼敬尊崇厚待为国家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授予勋章或者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和表扬等形式,对于作出责献、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囊奖。地市级以上党组织可以根家以先进典型名义命名工作团队、工作室、生产班组等做法。

第六条对于党龄达到50年、-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由党组织依据荣誉性纪念章颁发权限,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党员入党纪念日,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可以采取有意义的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第七条在培养发展入党和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获得功勋荣誉表彰时,党组织应当派人与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鞭策。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者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党组织应当及时谈话提醒,进行教育帮助。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积极接受党员约谈。

第八条对于犯过错误、受到处理或者处分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主动关心、加强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努力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对于处理或者处分影响期已满、能够深刻认识并切实改正错误的党员,如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表观突出。评先评优、职务取级晋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受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经清正名、清除影响。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合理安排党员参加入职、岗位、晋联等培训,鼓励支持党员参加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积极为党员职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关心关怀党员身心健康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员身患严重疾病、遭遇重大挫折、遭受家庭重大变故、经历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事故以及长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对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党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第十一条党员临终前,党组织应当派人或者采取适当方式探望抚慰。党员去世后,派人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吊唁并慰问其亲属。

第三章重点对象关怀帮扶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主动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逐户逐人建档立卡,掌握其父母和配偶、子女的经济来源以及养老就医、入学就业等情况,明确专人联系,定期跟踪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生活困难尤其是需要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持续帮扶。

因公殉职、中等职业学校、学教。期发具物开女入国人学,精学中成人高等学校,参用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照顾。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符合烈士条件的,其子女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优先批准服现役。

因公购职、牺牲党员的父母和配偶、子女生病就医的,党组织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提供医疗补助或者救助。

对于因公伤残党员,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就诊就医、康复训练等方面提供便利;对于生活困难的给予关心照顾。

第十三条党组织应当敬重关爱老党员,按照规定范围,及时向老党员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按时足额发放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定期增长机制。

热情为老党员提供学习教育、文体活动、健康咨询、心理慰藉等服务。对于重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的老党员,党组织应当经常上门看望,通过党员义工、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关心照顾。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掌握生活因难党员情况,依托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党员信息库通过社会保障、党内互助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七一”走访慰问等活动,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

对于党员因参加重大任务、专项工作导致生活因难的,成者其家庭成贝遇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的,党组织应当及时派人上门看望慰问,助解决具体问题。

第十五条树立重视基层、支持基层、关爱基层的鲜明导向,对于长期工作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艰苦地区的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党组织应当给予更多理解、关心和支持,宣传他们的奉献事迹,褒奖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培养选拔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党员干部的力度,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级机关处室负责人。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建立普遍轮训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制度。对于到艰苦地区工作和对口支报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关心照顾,帮助解决后顾之优。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高度重视党内关怀帮共工作,将其列入基层党建进取评议者核重要内容。党要(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所需的教育培训、走访慰问、补贴补助、表彰奖励、优抚优待等经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保障;中央管理党费和各级党委留存党费每年拿出一定额度作为补充。

第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工作敷衍应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年2月2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大全优秀篇5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2、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工作生活中的 实际问题。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党员荣誉感,保障党员权 益,帮助党员解决困难,调动党员积极性。

3、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 统一。通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 广大人民群众。

4、纳入关怀帮扶范围的党员是指生产、生活确实困难的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点帮扶对象: (1)低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已纳入低保的; (3)因病因灾致贫的。

5、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6、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 访慰问,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7.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 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 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 员的归属感。

8、要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 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

9、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困 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10、要积极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行动等活动,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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