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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12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10 15:10:27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12篇,供大家参考。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12篇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市**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工作职责:按职部门责要求,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中关于加强医疗固废物品管控的有关要求,不间断对全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不确定因素;4、外围督查组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 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6

为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推进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现将督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严”(即严格复学标准、把握复课进度,严格把好校门、确保复学有序,严格活动管控、确保校园安全,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四重”(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检测工作,抓住重点节点、重点事,精准施策、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四防”(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四预”(预判、预警、预防、预演)要求,通过对全校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到位,严防校园内发生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三、工作机制和督查方式

1、开展每日现场督查

督查组根据任务分工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天须到负责的场所、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和实习点进行现场督查,实地督察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指导检查工作落实。

2、反馈整改

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须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及时上报、跟踪解决问题

各组督查情况每日登记在案,对于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可能会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问题和其他需要向学校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防疫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提出解决对策,一直跟踪至问题解决。

4、定期研判、改进工作

根据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反馈有关情况,根据形势发展和上级精神及时调整完善督查内容和要求。

四、督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方案的要求,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包括:

(一)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情况。

(二)人员信息排查工作情况(针对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的晨午晚检制度落实、信息日报告零报告等,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未返校学生,出省必须书面报批)。

(三)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情况,包括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建立和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机制情况,包括值班值守安排制度和落实情况;在显著位置告知值班电话等。

(五)防控物资和应急储备情况,包括制定物资供给应急预案情况;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储备相关物资及已确定或已到位情况等。

(六)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包括对师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情况等。

(七)环境清洁和卫生防疫情况,学校公共场所的消杀情况;各单位卫生整洁情况和卫生防疫准备情况等。

(八)建立重点人员(高、中风险地区;发烧咳嗽者等)台账和跟踪、关爱情况等。

(九)校园封闭管理情况,包括对进出校园人员的体温检测、身份排查、信息登记情况;对进出校园车辆的管控情况等。

(十)公共场所管理情况,包括师生员工出入公共场合应佩戴口罩情况;相关部门对食堂、宿舍、教室、场馆、实验室、办公楼等校内公共场所防控举措情况(对照有关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校内各生活网点营业的管理情况等。

(十一)人员返校和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对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校师生的隔离观察管理情况;开学的时间安排、程序设置和秩序疏导等情况;严控跨省市、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情况;相关部门根据师生延迟返校做好教学调整预案情况。

(十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责情况,包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等情况。

(十三)其他有关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必要性,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要深刻认识常态化防控的形势特点和重要性,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举措部署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督查职能,督促责任单位落细落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督查组要事实求是反映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防控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应付、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7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9

为扎实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强化保障,落实“四早”要求,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校长☆☆☆是校疫情常态化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所在班级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负责人***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认真做好开学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梳理出暑假期间有出游高风险地区的师生。

4、提前储备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8、在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二、明确开学时间

2021年9月1日(周三),全校所有年级及班级同步开学;教职工8月30日(周一)返校,进行开学前各项准备。原则上不提前开学,如开学时间有调整将正式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及学生(家长)。

如果学生暑期实际居住地或我校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转为中高风险的,可待其调整为低风险后再返校;有南京、成都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暂不返校,待隔离观察期满并核酸检测正常后再返校。

三、细化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建议暑期旅游以我市周边地区和中短途旅游为宜,以室外活动为主,在人员较少的空旷地带、郊野公园等处游玩,以家庭游为主,不建议较多人群聚会,不要前往疫情仍严重的境外国家或国内有聚集性疫情地区。

2、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准确梳理全体师生教职工具有南京市本土聚集性疫情波及省市重点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湖南省天门山森林公园、高桥大峡谷、凤凰古城、魅力湘西剧场旅居史人员,要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开学前15日,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是否赴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要严格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3、做好校园消杀和隐患排查。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开学前一周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4、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入校时管理

1、实行封闭管理。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健康码和七日内核酸检测记录,并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3、做好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三)入校后管控

1、实施师生体温晨午检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3、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6、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学生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科学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引导学生适当科学 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四、重点工作提示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五)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六)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五、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要全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绿色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二要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扎实工作,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全校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领导班子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值班在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

三是全体教职工带头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全校教职工于开学前一周内自行前往就近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开学备查。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10

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

1、标题

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个是“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计划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北华大学五年发展规划总体方案》;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成文时间,为郑重起见,方案的成文时间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标题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常规写法,即按“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及“要求”几个部分来写,这个较固定的程序适合于一般常规性单项工作;二是变项写法,即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在“主要目标”一项中,一般还要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实施步骤”一般还要分基本步骤或阶段和关键步骤,关键步骤里还有重点工作项目;“政策措施”的内容里一般还要分“政策保证”、“组织保证”和“具体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级或具体责任人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写法要求同上。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11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曾录泉、杨育云、段建华、杨明初、彭育国

第二组:罗志雄、彭益民、杨璇、杨旭林、刘文理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篇12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曾录泉、杨育云、段建华、杨明初、彭育国

第二组:罗志雄、彭益民、杨璇、杨旭林、刘文理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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