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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5-30 11:10:05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这既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更是对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的现实回应。

一、县推进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是苏北地区人口相对密集的县份,共有户籍人口.*万。截至年底,该县岁以上人口达.*万,占户籍人口数的.%,较全国老龄化水平高*个百分点。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县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万(占总人口比例为%);
到年底,全县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万(占总人口比例超过%),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趋势更为明显。

建立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制定政策意见。该县连续多年将养老工作写入县党代会、人代会报告,纳入全县民生实事项目,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为做好县域养老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强化财力保障。除中央、省级养老补助资金外,集中供养的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元、集中供养的特困老人每人每天一杯鲜奶、困难老人的重大节日慰问、岁以上老人“尊老金”等均由县财政托底,对重度残疾对象、失去监护能力的岁以上监护人,每人每月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三是加快养老设施建设。以多元化投入推进养老事业,累计发展养老机构家,其中既包括投入*亿元建立的省内设施一流的养老中心,也包括可辐射周边*个以上乡镇的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总床位达*.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张。年,该县又投入万元建成老年护理院分院,收住特困、低保、失独、重点优抚等对象中的重度失能老人,成为盐城市唯一拥有两家老年护理院的县份。

提升养老照护服务质量。一是打造专业化护理队伍。依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吸收进养老护理员队伍,适时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培训、岁以上老人家庭成员照护服务培训、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等活动,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同时,通过“送教下乡”将农村妇女培养成“准正式照护者”,每个村(居)均有*名以上农村妇女作为照护员。二是延伸照护内容。在保证老人基本生活服务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普惠型养老服务内容,从现有简单的生活照料升级为包含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三是推进适老化改造。实施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照护保障工程,为全县所有分散特困供养老人,部分高龄、失能、残疾老人,“光荣在党”困难老党员等户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破除老人身边的“障碍”“棱角”,既降低了健康老人受伤、意外等风险,又改善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

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一是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建成*家县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镇(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家,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县镇并行、覆盖城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加快形成。二是优化调整居家养老对象范围。将居家上门服务对象从特困、低保、失独、重点优抚、低保边缘及岁以上老人等特定老年群体,转向以困难、失能老人为重点并普惠所有老人,目前该县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已覆盖—岁的老年群体。三是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县岁以上、享受居家服务的老人全部纳入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掌握照护员每天活动轨迹,同时确保与卫健、医保、人社等部门有关老人医疗就诊、医药费用等数据的链接,精准了解每个老人的健康需求及上门服务情况,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专业化服务,打造“永不掉线的养老院”。

二、县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与此同时,仍然存在优质养老供给不足、养老资源利用率不高、养老护理队伍专业化不强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基层普惠养老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一是在社会化养老方面,城乡有差距。城乡经济发展存在差距,县城养老设施功能相对完备,能够提供日托、就餐、健康咨询、上门照料等服务且供不应求。相比之下,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总体不高、设施不齐、功能单一,部分养老设施陈旧且存在安全隐患,难以保障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需要。二是在规划布局方面,资源利用不足。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未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社区功能统一规划,造成多数社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普遍供给不足,且场地分散狭小、设施简陋,部分老人难以享受更好的适老服务。尽管国家和省市层面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将闲置厂房、学校等场所改建扩建为养老服务设施,但由于土地性质、房屋建设规划等原因,利用这些设施的养老机构无法取得消防手续,导致养老服务“自组织”处于悬空状态。

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供给不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群体的潜在养老需求已不仅局限于基本的衣食住行,而更多体现在乐、康、养、护、医、临终关怀,以及学习、旅行、互助养老等方面,加上独居空巢老人问题突出,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激增。而目前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数量偏少,职业技能总体不高,无法适应普惠型养老多元化服务需求。具体表现在:养老护理人员配比和专业化程度不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难以提供高质量服务;
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待遇不高,养老服务劳动强度大,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工作更为繁重,而养老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高强度工作不相匹配,导致护理人员从业意愿不高、流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近年来从苏北地区流失到苏南及上海、浙江等发达地区的养老护理人员数量逐年递增。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惠型养老服务的持续供给。

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有待提高。一是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率不高。全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这类人员普遍无生活自理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有关要求集中供养必须取得监护人同意,部分监护人为贪图老人每月元的分散特困费用而不同意集中供养,但程序上又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方可入院。二是承担社会兜底的农村敬老院服务能力跟不上。许多农村敬老院院长是接近退休的村居干部,难以两头兼顾,加之工作人员素质相对不高,难免造成管理疏忽和服务质量缺失,对养老服务潜在对象缺乏足够吸引力。三是社会化养老机构运营效率有待提升。近年来,该县依托农村敬老院建成了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但基本上属于公建公营,缺少有经验、有组织动员能力的专业服务团队来组织运营。

三、加快县域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县域普惠型养老服务新格局,既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

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突出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重要职责,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重点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优先安排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城乡已建成小区由属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或在周边区域统一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需求;
新建小区按照一定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确保配建率达到*%。建设新型智慧养老社区作为颐养住区,配建智慧养老平台指挥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枢纽式为老服务综合体,同步配建专业医疗机构和老人超市,为住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等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专业护理区,加大以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力争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以上。同时,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培优普惠型养老服务队伍。围绕急需紧缺的养老护理、健康管理、营养配餐、心理咨询、中医保健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支持社区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等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培育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人员队伍,提高养老护理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打造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鼓励引进知名养老培训机构,常态化举办养老服务专业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以上、有需求的家庭照护者指导培训率达*%。推进正式照护体系与非正式照护体系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养老机构负责人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确保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持证社会工作者*名。推进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挂钩、工资标准与职称挂钩的体制改革,确保养老服务有组织、有人员、有质量、可持续。

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内容。编制与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让老年群体得到长期照护。开展老年群体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拓宽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确保岁以上老人服务全覆盖,力争接受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数占比不低于%。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健全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等特殊老年群体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保障农村老人基本养老需求,确保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覆盖率达*%。结合农村普惠养老现状,因地制宜地建设助餐(浴)点、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依托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互助养老,将乡镇敬老院改造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撑作用,加快新增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独居空巢老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装置,提高每万名岁以上户籍老人拥有家庭照护床位数量,加快构建分钟养老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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