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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4-29 17:35:06

篇一: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11、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2、签到制度。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

  4、考勤通报制度。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

  2、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

  3、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组分片工作包干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4、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5、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6、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驻郧西河夹镇石人河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包村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干部包到贫困户。

  2、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提高班子能力,兴建各类新型合作组织。

  3、引导市场主体进村带动产业开发,组织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4、科学制定贫困村六年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

  5、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6、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重点改善人畜安全饮水、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卫生医疗服务及电讯宽带进村等条件。

  7、改善居住环境。推进集中安居搬迁,就地安置和阶梯式搬迁等民生工程,与“一建三改”相结合实现村容美化。

  8、组织开展“三万”活动、“生态家园建设”、新农村建设。

  驻郧西河夹镇石人河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廉洁自律制度

  1、工作队队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县委有关廉洁从政的意见。

  2、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工作队员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

  3、自觉遵守工作队财务管理及公共物品使用规定,不向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奉公守法守纪,不参与赌博,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利益。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制度。

  5、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加强与村组干部、人民群众的交流,不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

  6、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驻郧西河夹镇石人河村精准扶贫工作队财务制度

  1、按程序严格审批财务支出。工作队正常经费开支,按下列程序审批:实行队长一支笔审批制,各项经费开支必须遵循先请示、再审批、后开支的原则。

  2、严格财务管理。工作队需购买的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要按质优价廉的原则,先列出购买计划,由副队长审核,汇报队长同意后,指定具体承办人,同意购买,登记领用。凡未经报告、审批而擅自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其他开支管理。工作队员下班或离开办公场所要随手关电、关水、关电脑,节约用电用水。办公设施损坏、用电设备维修等事宜,经队长批准后,统一办理。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2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帮扶村及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常驻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单位在已所联系村设立干部驻村点,并结合村情和单位实际,制定灵活多样的干部分期分批驻村计划,合理安排驻村干部,每期确定1名干部,长期驻村开展工作,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保长流水、不断线。

  2、驻村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联络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记录工作日志,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及时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每周五前向本单位及双联办报送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向单位领导进行专程汇报1次。

  3、驻村干部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把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4、驻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尤其是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制作发放民情联系卡,切实做到吃透村情,准确反映民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5、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制定的8年小康建设规划、联村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

  原因,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6、驻村干部要注意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谈日常生活、谈实际问题、谈政策,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纪、有理性。同时协助村级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7、驻村干部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8、驻村干部积极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动员农村富余劳力积极走出去实现异地就业。

  九、干部驻村期间,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需登记备案。

  10、干部驻村期间,严格遵守“三个防止、十个不准”的规定,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11、驻村干部原则上吃住在村办公场所,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在村上静下心开展工作。

  12、驻村干部在帮助、指导、督促、协调村上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涉及人员较多、群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做到群众有困难、干部在身边,群众有要求、干部有行动。

  13、联村单位将干部常驻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解决好一批难度较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4、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个人及时通

  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5、单位将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驻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3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室。

  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4一、驻村工作制度。驻村帮扶干部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60天以上。

  二、考勤制度。乡镇党委负责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长得考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考勤。请假3天以内的,队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队员由队长审批,并报区帮扶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队长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队员经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时报派出单位备案。

  三、公示公开制度。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每日值班人员要在所在村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和沟通。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村[两委"对重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政策性补助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分配、评先选优和其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四、学习和例会制度。工作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学习扶贫和惠农政策措施,交流思想,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半年向去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队长每季度向乡镇党委、乡镇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六、纪律约束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精神,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做任何危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

  七、轮流值班制度。工作队长要合理安排队员的休假休息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

  八、工作交接制度。驻村帮扶干部任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调整的,要做好新老队员交接工作。交接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要把承担的职责任务交接清楚,二要把掌握的村情民情交接清楚,三要把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交接清楚,四要把台账资料交接清楚,五要把工作经

  费使用情况、办公设备等资产交接清楚。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监交人,最后形成交接清单,送乡镇党委备存。

篇二: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及驻村干部行为准则

  乡干部驻村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促进基层工作,开展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集中整治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本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集中全社会力量,搞好扶贫开发,文秘部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但不能包办、代办“两委”的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进度,分层次,分步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能走形式、搞突击。

  三、坚持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干部思想动态,记民情日记,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1/4四、坚持驻村入户工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人员的,需首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向乡党委报出一份小结,每半年报送一份工作总结,不能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对不按要求报送的,将严肃进行处理。

  六、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上不讲条件,生活上不搞特殊,不能侵犯群众利益,不能吃拿卡要。

  七、坚持讲团结,顾全大局,做到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体谅,不能酗酒滋事,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八、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谈思想,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给农民添麻烦。

  九、及时向乡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将好的2/4做法及经验和典型汇集,上报乡党委办,在全乡范围内加以推广。

  十、坚持内外有别的基本原则,做到在公共场所不议论机密事项,不向外人传播小道消息,不讲影响民族团结的话,不做破坏民族团结的事。

  乡驻村干部

  行

  为

  准

  则

  一、不准离开驻村工作点;

  二、不准发表影响团结的言论;

  三、不准在村队报销发票;

  四、不准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五、不准参加村民的宴请;

  六、不准接受村民的馈赠;

  3/4七、不准向群众索要财物;

  八、不准拖欠村民的钱款;

  九、不准酗酒滋事影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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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篇三: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目

  录

  一、……………………………………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二、………………………………….驻村工作队学习制度

  三、…………………………………..驻村工作队例会制度

  四、…………………………………驻村工作队请销假制度

  五、………………………………驻村工作队维稳巡逻制度

  六、……………………………………..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七、…………………………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八、……………………………………村“三会一课”制度

  九、………………………………..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村规民约

  帮达乡然堆村工作队工作制度汇编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一、严守纪律,驻村工作队队员首先要积极按照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感情,排忧解难

  二、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维护稳定,与两委会一同搞好村安全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加强民族团结,推进社会稳定;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

  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积极帮助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兴村,制定近期、长远经济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四、建强组织;组织邦达村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在乡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信息传递,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引导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五、树立形象,要严格要求,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掌握村居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进行感党恩教育;深入开展“感党恩、算富帐、要稳定、求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讲述西藏的历史、组织群众唱红歌等方式引导群众感党恩,跟党走;

  七、办实事解难事;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集中力量大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采取物资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扶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

  驻村工作队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一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昌都地委和八宿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强基惠民活动文件要求、“三项活动”文件要求和

  和其他学习内容;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驻村工作队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定为每周星期六下午;

  二、例会内容:工作队副队长主持,工作组成员分别汇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次周工作计划;

  三、参加人员:工作队在岗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工作队队长和村支部书记请假;

  四、例会要求:严肃纪律,完善记录,注重实效;

  驻村工作队请销假制度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5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强基办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1—3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县强基办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特殊时期、紧张时期和一级戒备时期全员在岗;

  六、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驻村工作队维稳巡逻制度

  一、分组情况每组第一人为队长

  第一组:扎

  西

  益西平措

  贡布

  第二组:斯郎旺姆

  阿桑

  次仁达吉

  第三组:格乐江措

  尼玛

  尼玛次仁

  第四组:加安次仁

  阿格

  格松扎西

  二、安排情况

  然堆村维稳值班表

  值班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组别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联系号码

  遇到情况

  备注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并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2.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向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村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方面:

  上一时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评先选优情况等;

  二、村务方面:

  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方面:

  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集体所得收益分配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四、三务公开的监督:

  1、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委员会,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

  村“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必要时可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村支部

  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成员委的报告,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5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学习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知识;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驻村工作队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一、原则上从团员、知识青年中发展;

  二、坚持组织谈话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发展;

  三、一妻多夫的不作考虑;

  驻村工作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当我村发生自然灾害、刑事案件、矛盾纠纷等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本预案启动;

  二、联络方式

  村民发现突发事件向村干部报告,村干部相互通知,上报镇里,逐级上报;

  三、边处置边报告,稳定情绪,争取时间;

  四、人员

  第一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队长,队长不在有副队长当任,驻村工作队成员、村两委会其他人员以及各组干

  村规民约

  总

  则

  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平安富民强基模范村,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稳定

  第一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反对分裂,维护统一;

  第二条: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事;

  第三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四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五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驻村工作队;

  第六条

  严禁偷窃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七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发现和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的,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八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要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

  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禁止损害庄

  稼及其它农作物,违者重罚;

  第十条

  严格按用水、用电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十一条

  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否则按有关制度接受处罚;

  第十二条

  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属劳教判刑的停发生活款分配和福利,释放后才恢复生活款分配和福利;

  二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第二章

  社会公德

  第一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

  第二条: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第三条:尊师重教,积极送子女上学,助残济贫,帮助有困难的村民;

  第四条:胸襟大度,诚实守信;

  第五条:开展文体活动,抵制黄色淫秽书刊、音影媒介;

  第六条:爱护集体财产、公共设施,不损公肥私,不擅自私接电源;

  第七条: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第三章

  公共卫生

  第一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在水井边、水源地一米内清洗脏物;

  第二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食用,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地乱丢垃圾、堆放杂物;

  第四条: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自家房前屋后清洁卫生;

  第五条:生病时要到正规医疗卫生院医治;

  第五章

  生态环境

  第一条: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爱护树木,草场,不盗猎野生动物;

  第二条: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支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速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第三条:不违法野外用火,因故发生火灾,要及时向村两委报告;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不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

  第五条:不私自采挖沙石、土方;

  第六条:因自然灾害大风、大雨、暴雨、风雪、冰雹等毁坏的森林、草场、道路、水渠等公共设施,由村委组织恢复;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四: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一、管理制度。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乡党委具体负责;驻村工作队长、队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非驻村结对帮扶干部每月上门联系贫困户1次以上,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例会制度

  1.驻村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工作队成员互相交流经验,向工作队长汇报工作,队长听取汇报,部署工作;驻村工作队长每季度向乡党委、政府、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

  2.工作队队长或其他队员兼任第一书记、乡机关另行下派第一书记要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县农工办汇报。

  三、请销假制度

  1.准许请假条件。驻村工作队员请假前必须完成手头的各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则上不允许请假。驻村工作队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加班迎检等非常时期原则上不得请假。

  2.履行请假手续。凡驻村工作队员有事不能到村工作必须请假,如实向驻村工作队长、乡党委书记、乡长讲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限。确有急事或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请假结束返岗后要及时办理销假。

  3.严格请假审批。驻村工作队长请假必须由乡党委书记签字批准;驻村工作队员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签字批准后,由乡党委书记签字批准。

  4.干部驻村期间,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同一驻村工作队的干部要统筹安排休假时间,不集中休假。休假前,向乡党委履行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能休假。

篇五: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驻村工作队2020年工作计划】

  何家岩社区驻村工作队2020年脱贫巩固提升工作计划

  为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脱贫质量,提升脱贫成效,确保何家岩社区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根据县镇统一安排部署,工作队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何家岩社区驻村工作队2020年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

  持续加大四支队伍整合力度,团结协作、开拓奋进,坚持精准严实原则,继续综合运用八个一批帮扶措施,持续推进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成效,确保脱贫退出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实现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条件进一步改善。

  (一)目标任务

  继续通过发展壮大传统产业、务工就业及生态补偿、教育支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方式,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完成全社区99户809人脱贫户巩固任务,实现提升脱贫成效目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帮助社区完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条件,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心全力、精准帮扶。以精准帮扶、巩固成效统揽工作大局,精确谋划、全力推进。综合运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劳务输出、生态补偿、教育扶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措施,一户一法,精准施策、对症治疗,确保脱贫成效得到提升巩固。

  2.坚持深入到组到户、结对帮扶。按照“四不摘”政策,在脱贫帮扶巩固工作中压实责任,确保各级帮扶单位和干部承担起责任,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按照既定巩固方案加大工作投入,确保工作成效经得起检

  验。

  3.坚持资源整合、同心同向。统筹各方资源,争取和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定向投入脱贫成效巩固,力争市县镇社区和社会各方力量有效投入,形成同心同向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略阳县脱贫退出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脱贫退出户分类施策,定向发力,使有自我发展能力农户通过发展生产、生态补偿及社保政策扶助等实现稳步增收,对其它人口通过政府及社会帮助做到生活安排有序。

  (一)持续发展养殖和种植产业稳增收。因地制宜动员扶持对象发展生猪、乌鸡、中华蜂、山羊、黄牛养殖产业,鼓励农户继续发展大樱桃、核桃、银杏、魔芧、花椒种植,猪苓、天麻黄精等中药材种植增收致富项目,用好用足产业发展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持续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在产业全覆盖、巩固提升的基础上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一是按照“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带动农户增收。在扶贫互助合作社带动57户养殖乌鸡*****只、丰悦专业合作社带动55户养殖中华蜂600箱抱团经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和管理,扩大农户带动面和规模,提升效益,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户分红比例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提高;二是协助做好社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管理。严格按照略政办发(2019)16号文件和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关于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工作通知》做好管理工作,按照“一事一议”程序落实好收益资金的分

  配使用,稳步推进公益岗位和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取得实效;三是扩大紫竹巧娘手工编织专业合作社、社区工厂经营规模,增加3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四是培育区域内主导产业,股份经济合作社计划在2020年初新建一个投资300万元的黄牛养殖场,养殖黄牛达200头,即壮大了集体经济,又带动了农户增收;

  (三)发展壮大新型经营组织。持续加大仁耀生猪养殖合作社带动10户、伊盛黄牛养殖合作社帯动22户、春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10户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户带动面和养殖、种植规模,实现提质增效,农户稳步增收,分红比例再提升。

  (四)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用好农村低保等扶持政策,对己超过劳动年龄、无劳动力、收入不稳定的农户家庭,延续农村低保政策: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供养保障五保户本生活;对残疾人落实生活补贴、对高龄贫困老人,按标准发放生活保健补贴,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

  三、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社区交通、水利、电力、文化体育、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方位改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打造美丽乡村基础建设,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巩固脱贫帮扶成果、提升发展后劲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345国道连接处、集中安置点、居民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精准脱贫政策宣传标牌,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整合帮扶资源,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轮流到组到户开展大走访活动,大力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五、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倡导自力更生限苦奋斗精神。坚持扶贫先扶志,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自我增收发展能力。持续开展“明理、感恩、自强”主题教育人居环境评比、乡贤榜、善行义举榜、十比十看、道徳讲堂、爱心超市积分、巾帼美家超市积分兑现商品等志智双扶活动,对评比达到标准、环境卫生评选先进的给予表彰和评优树模,对个别懒散户通过动员和思想教育,强化帮扶等形式激发脱贫信心。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扶持、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形成强大合力共同致富。着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居规民约、社区监委会作用,坚持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提升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何家岩社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社区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共同参与,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持续强化资金保障。用足用活各项支持政策,争取上级材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帮扶。同时,以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保障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的需要。

  (三)持续强化特色帮扶。发挥帮扶部门职能特色,重点解决好民生保障、政府兜底、基层建设、民主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大对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助、学生入学资助等帮助力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协调帮扶单位市妇联、市救助站、县人大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和党员群众的联

  系,倾听群众心声。

  (四)加强督导宣传。及时把产业发展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上报,邀请各级各部门对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査,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宣传何家岩社区主导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努力营造全民创业、全力推进抓脱贫巩固的良好氛围。

篇六: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驻村工作队管理的基本原则

  作为驻村工作队,我们的工作职责是为乡村发展做出贡献,为此我们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管理原则。以下是驻村工作队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我们的工作是为了农民,我们的管理也应该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在驻村工作中,我们应该关注农民的利益,倾听他们的声音,积极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要借助各种资源,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还需要尊重和理解当地的文化和风俗,和农民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这是实现基层治理的关键。

  第二,坚持科学规划。驻村工作队要做的不仅仅是外出开展工作,更需要制定科学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和评估。制定科学规划需要考虑到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计工作计划,将各方面资源充分整合,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离职役差、绩效考核、信息共享等机构,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第三,注重团队合作。驻村工作队是一个团队,不同岗位和个人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是高效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氛围,建立团队精神和合作文化。团队应该注重沟通、协

  调、资源共享和互相支持,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和团队的潜力。

  第四,加强学习和知识更新。驻村工作队需要跟上时代的发展,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体系,更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强学习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工作实效性,提高团队整体素质。针对各项工作,我们需要开设培训班和知识讲座,组织团队成员进行研讨和交流,加强工作和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使团队成员始终保持竞争力。

  以上就是驻村工作队管理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当前驻村工作,也适用于其他社区和组织的管理。只有我们真正做到贯彻这些原则,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篇七: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驻镇村工作队工作制度和驻村人员工作纪律

  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4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来自A镇A村的干扰,努力促进该村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解决,经研究,决定组建驻A镇A村工作队。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选派政治可靠、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障。

  二、所有工作队队员在驻村工作期间,脱离原单位工作,统一接受工作队领导,原单位不得再为其安排工作。

  三、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在驻村期间该村不发生问题。

  四、严格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除给予一定补贴外,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消

  极,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发生,影响到工作队整体工作和A镇A村稳定的,将按照国家三部委16号令,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1、完全脱离原工作单位,保证吃驻在村。

  2、严格作息时间,不准请假,不准擅离职守。

  3、服从统一指挥,不准私自行动。

  4、严守工作机密,不随便表态,不准传播小道消息。

  5、加强协作配合,不准搞本位主义,不准推诿扯皮。

  6、保证工作质量,不准草率应付。

  7、一律吃工作餐,不准吃请,不准喝酒,不准扰民。

  8、凡违反工作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镇工作组制度

  一、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所有抽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按时签到,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假,必须提前向带队领导请假;带队领导请假,必须提前向维稳办主任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无故脱离岗位的,将直接通报所在单

  位主要领导,同时严肃追究脱岗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机密,凡泄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篇八: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为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县直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承担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对象

  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驻村帮扶工作队进入该村时的贫困状况为考核基点,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考核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二)、科学规范。根据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

  干部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落实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人为干扰等,让整个考核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群众公认。注重群众评议,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所做工作的好坏优劣进行测评,把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对驻村帮扶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重视情况、领导调研情况、结对帮扶情况、支持工作情况和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等。

  2、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和脱贫率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

  (一)、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考核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督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设在县扶贫

  办,负责有关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12月中下旬。

  (二)、采取日常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工作队及驻村干部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通过述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帮扶情况、工作成效,以及乡、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工作队及队员的评价意见,结合考核验收标准,分别做出评定。

  (三)、采取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先由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分别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办公室根据自我测评情况、平时检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对整个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六、考核认定

  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分别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做出考核认定,给出考核成绩。

  (一)、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驻村帮扶单位及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进行认定。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至90分为良好,60(含)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可推荐为先进驻村帮扶

  单位或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进行认定。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根据其贡献大小记二等功或三等功。对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由考核办公室参照县直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统一组织实施,其评奖评先不占驻村帮扶单位指标。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二)、对先进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除通报表彰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

  (三)、对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除通报批评外,将进行诫勉谈话。三年结束后,未完成帮扶任务,没能使贫困村、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该村进行帮扶,直至实现脱贫。对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的驻村干部,将按程序进行调整,由驻村帮扶单位重新选派干部接任。

  (四)、对驻村帮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贪污挪用扶贫资

  金、违规操作项目实施、弄虚作假应付考核等,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考核结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不称职。

  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__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

  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四)驻村帮扶工作组所驻村没有完成年度减贫计划及工作成效差的,该工作组及所有成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工作组成员如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该工作组不能评为先进。

  (五)联合党总支年度考评结果存入联合党总支成员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联合党总支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

  成效不明显的联合党总支除通报批评外,将对联合党总支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1、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2、签到制度。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

  4、考勤通报制度。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

  2、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

  3、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

  组分片工作包干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4、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5、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6、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篇九: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

  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

  二、帮扶措施

  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

  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

  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

  5、民生工作。

  (1)农村低保做到位。

  (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

  6、教育等工作。

  (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

  (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

  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派要求

  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

  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

  (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

  (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

  (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

  第六条

  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

  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

  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

  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

  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

  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

  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

  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

  管理。

  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

  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

  (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

  (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

  (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

  (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

  考核督查

  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

  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

  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

  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九条

  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

  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

  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

  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

  第四十条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促进__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__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__”、“和谐__”、“幸福__”。

  二、工作目标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__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__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__省、__市、__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

  (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__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__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

  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__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__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__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__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__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

  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

  (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

  (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

  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__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__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__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

  (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五、例会制度

  (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

  (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

  (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

  (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

  议纪录。

  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

  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篇十:驻村工作队基本原则

  

  访惠聚工作队四项基本原则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夯实管用;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

  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驻村工作队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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