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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出租汽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范文推荐)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3-06 08:2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出租汽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某出租汽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范文推荐)

第1 1 章 某出租汽车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第1 1 条 为加强银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预防与减少运营违法,杜绝运营事故,保障银建、顾客与他人权益,保护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依《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与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建机构法人 —— 银建的士 银建出租 金建 金银建 银建所属其他经营出租汽车的机构 第3 3 条 运营服务工作依本制度实施管理,保障出租汽车运营有序,满足顾客与其他有关方最大限度的需求,实现其满意。

   第4 4 条 银建机构法人承诺运营服务管理工作与银建进展相习惯,依工作需求配备合理资源(含科技管理手段)。

   第2 2 章 机构职能 第5 5 条 银建的士经理办公会(下称“经理办公会”) 5.1 经理办公会是运营服务工作的决策与最高管理机构。

  5.2 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 —— 经理办公会(运营服务)》。

  第6 6 条 行务会 6.1 行务会是运营服务工作的贯彻机构。

  6.2 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 —— 行务会(运营服务)》。

   第7 7 条 银建的士运营部(下称“运营部”) 7.1 运营部是运营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执行机构。

  7.2 运营部设经理、副经理与实习助理、 教育培训、计划统计、服务监督、内部稽查、运营调度与专用设施主管/职员。

  7.3 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 —— 运营部》。

   第8 8 条 银建出租汽车分司(下称“分司”) 8.1 分司是运营服务工作的基层管理与执行机构。

  8.2 设分司经理兼运营队长。

  8.3 职能见《银建出租汽车组织制度 —— 分司(运营服务)》。

   第3 3 章 教育培训 第9 9 条 社会、投资人与员工需求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无违法、无事故,银建满足其需求,组织运营服务教育培训。

   第 10 条 教育培训对象:银建管理者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下称“驾驶员”)。

   第 11 条 运营部、教育培训部、银建出租汽车例会教育中心(下称“例会中心”)与银建学校依《银建教育培训操纵程序》编纂:

  《银建培训教材 —— 管理者篇(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系)》 《银建培训教材 —— 出租汽车驾驶员篇(运营服务)》 第 12 条 运营部与例会中心编纂:

  《银建教育(季)——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数据电文) 要紧内容:服务理念、运营技能、科技手段与教育案例 第 13 条 运营部与例会中心负责组织运营教育培训,运营部、例会中心、分司或者银建学校负责实施教育计划

   第 14 条 培训内容 —— 通用 国家有关法律、政府与行业有关规定;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制度》与有关规定;

  《银建教育(季)——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第 15 条 培训内容 —— 专用 15.1 驾驶员岗前与在岗培训   岗前培训 —— 《银建培训教材 —— 出租汽车驾驶员篇(运营服务)》   在岗培训 —— 例会教育与重点培训 例会教育 ——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责任书》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形势分析》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专项工作方案》 重点培训 —— 运营违法的危害性 《银建培训教材 —— 出租汽车驾驶员篇(运营服务)》 15.2 银建管理者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   《银建培训教材 —— 管理者篇(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系)》   《银建培训教材 —— 出租汽车驾驶员篇(运营服务)》   运营服务工作管理方法与艺术 第 16 条 银建实行执业资格制度 银建的士部室经理以上、运营部与分司管理者,均须通过岗前或者后续教育 考取专业管理资质,获取执业资格 ——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资质。

   第4 4 章 经营资质 第 17 条 银建机构法人 17.1 依法办理有关登记事项   公司登记 ——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  代码登记 —— 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机构法定标识。

    税务登记 —— 领取《税务登记证》,履行纳税人义务。

    统计登记 —— 领取《统计登记证》,履行统计报表报送义务。

    社保登记 —— 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建立机构缴费信息数据库。

    许可登记 —— 领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

    治安登记 —— 领取《出租汽车企业治安登记证》,履行治安保卫责任。

  17.2 经营条件与出租汽车运营车数相习惯   经营场所 —— 具备教育培训(含例会教育)、休息(含阅览)、 体育运动、食堂、浴室等基本设施与条件。

    停车场地 —— 停车位数量 符合政府与行业要求,公式如下:

  运营车数停车位 × 100% ≥ 政府与行业规定 停车场地标准 环境优美 绿色卫生 设施完好 安全环保 界标明显 边缘清晰   净资产 —— ≮ 出租汽车资产的 30%(以政府与行业规定为准)。

  17.3 基本管理条件   基本制度 —— 银建出租汽车劳动合同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合同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交通安全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治安防范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车辆管理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基本统计制度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中心作业指导书 银建出租汽车服务监督中心作业指导书 银建出租汽车例会教育中心作业指导书 银建出租汽车法律援助中心作业指导书 银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中心作业指导书   基本职能部室 ——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中心(下称“调度中心”) 银建出租汽车服务监督中心(下称“监督中心”) 银建出租汽车例会教育中心 银建出租汽车法律援助中心(下称“法援中心”) 银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 运营部 交通安全部 治安防范部 车辆技术部 统计部   基本认证资质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OHSMS18000   银建机构法人工会(代表银建人)与银建机构法人为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签订《银建集体合同》。

    银建机构法人与劳动者(银建人)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银建劳动合同》。

   第 18 条 银建人 18.1 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者   从业资质 容止资质 —— 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户口资质 —— 文化程度:本科(含)以上 年龄:男 60 岁、女 55 岁下列;

  劳动资质 —— 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或者《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或者《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健康资质 —— 符合《银建人健康标准》。

    从业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政府与行业有关规定;

  遵守贯彻银建制度与规定;

  认同银建理念、宗旨、精神与质量方针;

  认同《银建人宣言》与《银建管理者宣言》;

  依银建劳动合同制度,签订《银建劳动合同》。

  18.2 银建出租汽车驾驶员   从业资质 容止资质 —— 同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者;

  行业资质 —— 持有《北京市交通系统证件管理协议》 或者《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考试合格通知书》;

  劳动资质 —— 持有《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或者《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或者《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

  治安资质 —— 持有《北京市出租汽车司机治安证存单》 或者《北京市出租汽车治安登记证》 或者《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治安防范培训结业证》;

  驾驶资质 —— 通过银建交通测试;

  健康资质 —— 同银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者。

    从业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政府与行业有关规定;

  遵守银建有关制度与规定;

  认同银建理念与质量方针;

  认同《银建人宣言》与《银建出租汽车驾驶员宣言》;

  依《银建出租汽车劳动合同制度》,签订《银建出租汽车劳动合同》;

  依《银建出租汽车运营合同制度》,签订《银建出租汽车运营合同》。

   第 19 条 银建出租汽车 19.1 银建汽销依《银建出租汽车交通安全制度》,受托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19.2 委托银建汽销办理计价器初次检测,取得《QJ》贴与《检定证书》。

  19.3 银建汽销依《银建出租汽车治安防范制度》,受托办理治安登记。

  19.4 委托银建汽销办理运营登记,取得《营运证》。

  19.5 出租汽车技术要求、外观与专用设施规范,符合《银建出租汽车标准》Q/YJ 1001 — 2005。

  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符合《银建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

  依《银建出租汽车标准》与《银建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部提供出租汽车;运营部接验出租汽车。

   第 20 条 银建出租汽车专用设施 20.1 银建出租汽车专用设施,指计价器、GPS 车载终端、服务监督卡固定装置与银建钻石标座椅罩(下称“座椅罩”)。

  计价器 —— 主机 操纵面板 打印机 传感器 运营 / 空车待租 / 停运标志 标志灯 20.2 银建出租汽车专用设施的提供与接验,同 19.5 款。

  20.3 银建出租汽车专用设施保持:

  计价器技术性能与使用功能符合 Q/YJ 1003 — 2005 要求;

  GPS 车载终端技术性能与使用功能符合 Q/YJ 1002 — 2005 要求;

  服务监督卡固定装置符合 Q/YJ 1001 — 2005 要求;

  座椅罩符合 Q/YJ 1001 — 2005 要求与车容车貌标准。

  20.4 银建制定《银建计价器使用规定》与《银建 GPS 车载终端使用规定》。

   第5 5 章 服务 质量 第 21 条 银建出租汽车质量管理 21.1 银建以“五项标准”的服务,实现顾客位移;

  五项标准 —— 安全 快捷 方便 文明 舒适 21.2 银建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持续改进,实现“三优三化”;

  三优三化 —— 优美环境 优良秩序 优质服务 服务过程程序化 服务管理规范化 服务质量标准化 21.3 银建以满足顾客与“其他有关方”最大限度的需求,实现其满意。

  其他有关方 —— 员工 投资人 供方 社会 第 22 条 银建出租汽车质量方针:规范服务 顾客满意 员工进展 奉献分享 持续改进 业绩卓著 钻石企业 社会赞誉 第 23 条 出租汽车运营标准 23.1 出租汽车符合本制度附件 1 标准;

  计价器符合《银建电子式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技术标准》;

  Q/YJ 1003 — 2005 车载监控报警调度终端符合《银建 GPS 车载终端技术标准》;

  Q/YJ 1002 — 2005 车容车貌符合本制度附件 2 标准。

  23.2 银建出租汽车机构与驾驶员谨记标准遵循标准,承诺杜绝:

   第 24 条 驾驶员运营标准 24.1 驾驶员仪容仪表符合《银建出租汽车驾驶员仪容仪表标准》 运营服务符合本制度附件 4《银建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 24.2 驾驶员谨记标准遵循规范,承诺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

   第6 6 章 运营违法 第 25 条 运营违法行为,指政府与行业规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禁止的一切行为,即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受法规制裁的行为。

   第 26 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与《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违法处罚暂行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就其违法 (19 类 57 项) 编制代码。

  违法代码 5 位:前 2 位行为类号,后 3 位行为项号 26.1 不文明礼貌 01001 车厢内吸烟的 01002 行车手臂置车外的 01003 向车窗外吐痰的 01004 抛撒废弃物的 01005 语言不文明、辱骂顾客的 01006 公安机关认定,殴打顾客的 26.2 仪容不整洁 02007 穿超短裙的 02008 男留长发的 02009 蓄胡须的 02010 袒胸露背的 02011 穿无袖背心的 02012 穿拖鞋的 26.3 服务不规范 03013 座头座套安装不当的 03014 行驶车门关闭不牢的 26.4 车身不整洁 04015 带泥带垢、不洁不亮的 04016 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 04017 漆皮脱落 ≥ 5cm2 的 26.5 车厢内不整洁 05018 座头座套有油污、有渍痕、有异味的 05019 车厢不定期消毒的 05020 车厢有积尘、有杂物的 05021 车窗有遮挡物的 05022 仪表盘不清晰、不整洁的 05023 脚垫不洁净、有破旧的 26.6 06024 行李厢空间堵塞、有异味、有杂物的 26.7 07025 粘贴或者悬挂与运营无关的装饰物的 26.8 未按规定携带、放置或者粘贴营运证件 08026 未携带营运资格证件的 08027 未按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的 08028 未按规定粘贴有效营运证件的 26.9 09029 未按顾客合理要求使用服务设施的 (空调与音响) 26.10 不正确使用专用发票 10030 专用发票金额与实收金额不符的 10031 收款后拒付专用发票的 10032 专用发票打印项不全,内容不准的 10033 违法行为同 10032 —— 数量超过 10 张的 10034 利用专用发票弄虚作假的 10035 违法行为同 10034 —— 造成严重后果的 26.11 不正确使用标志灯、空车待租与停运标志 11036 夜间空车待租状态标志灯不亮的 11037 未保持标志灯与计价器有效连接的 11038 未按规定使用或者安装标志灯的 11039 不正确使用停运标志的 26.12 多收费 12040 不找零钱的 12041 索要顾客财物的 12042 有意绕路行驶 不正确使用计价器 本市运营议价 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 多收费 < 5 元 注:不正确使用计价器 —— 指载客运营启动时未按空车待租标志或者提早按下的行为擅改计价器显示时间与内部数据的行为 12043 违法行为同 12042 —— 多收费 ≥ 5 元 < 10 元 12044 违法行为同 12042 —— 多收费 ≥ 10 元 < 30 元 12045 违法行为同 12042 —— 多收费 ≥ 30 元 < 50 元 12046 违法行为同 12042 —— 多收费 ≥ 50 元 26.13 车辆号牌不清晰或者虚假 13047 未保持车辆号牌齐全、清晰的 13048 车辆号牌挪用或者弄虚作假的 26.14 扰乱营业站区秩序 14049 私自揽客的 14050 候客不按序排队、走车,不服从调度管理,欺行霸市的 26.15 15051 不同意行政执法机构管理、监督与检查的 26.16 16052 将出租汽车交他人驾驶或者驾驶非本司出租汽车运营的 26.17 17053 拒绝载客的 (同意 96103 叫车中途毁约,称拒调视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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