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xx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渝安委(xx)14号)、《xx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xx)3号)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持续深化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薄弱问题,将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日常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本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在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计划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安全质量站),具体负责对全县建筑企业以及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从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有10人。1.总法定工作日:10人×251天=2510天2.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960天。3.其他执法工作日:1126天,包括组织召开警示约谈会议36天;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举报投诉处理共计90天,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0天,开展机动巡查执法450天,案件办理300天。4.非执法工作日:42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0天;病假、事假共计50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5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4天。
(一)日常监督检查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查。安全质量站根据受监工程实际情况,采取计划检查方式,对每个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对含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以及xx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项目,可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安全质量站负责对我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工作计划》,平均每季度随机检查不少于10家建筑施工企业。
(二)综合监督检查3.县住房城乡建委大督查大执法(含负面清单专项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和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需要,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由县住房城乡建委领导带队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住建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实体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落实情况等开展综合督查。(时间安排:全年)4.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县住房城乡建委派出飞行检查工作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差别化监管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抽查。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根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可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危大工程管控、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管控、文明施工等工作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落实情况。(时间安排:全年)
(三)专项监督检查5.危大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等情况,安全质量站每年对辖区受监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市安管总将站结合飞行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6.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安全质量站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间安排:第二、三季度)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如我县无项目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将不开展该专项工作)。安全质量站将根据全县房屋市政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情况,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间安排:第二、三季度)8.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执法支队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检查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及市场行为情况。(时间安排:第三季度)9.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质量站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受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责任落实、消防疏散通道、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器材配备、应急演练等情况。(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一)项目参建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县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情况。特别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检查。
(二)项目参建单位在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检查情况以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三)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落实、“安管人员”配备、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和《xx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标准》等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四)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管控、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xx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实施指南(试行)》《xx市房屋建筑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实施指南(试行)》《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控高处坠落专项治理若干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生命线设置图集》《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xx版)》《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xx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集》等文件、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可根据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检查计划。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措施、检查重点,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等安排好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住建部、市建委等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适度调整,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和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将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有关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兽制度,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稳定,为推进我县教体事业均衡、协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安全监管工作的对象:全县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XX四小负责辖区内的村点小、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三)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学年的期初、期末进行专项督查,学校实行“日巡周查月报”制度,每月末由学校向县教体局报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月汇总表》(四)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次数:县教体局每年对每一所学校的监管不少于4次,镇乡(街道)中心小学、XX四小对辖区村点小、幼儿园(包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
(一)监管内容
1.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监督落实安保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3.督促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防能力。4.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生物、化学实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5.建立健全校车(含周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含周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二)目标任务
1.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可靠。学校电路、电器设备运行正常,学生寝室管理良好,无火灾事故,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及特种设备、体育设备、实验仪器、药品使用无安全事故;2.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组织有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一律按照《xx市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生活、活动安全,无伤亡事故;3.学生上学、放学组织良好,无交通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4.加强学生的防溺水管理和宣传教育,无溺水安全事故;5.学校内部食堂、小卖部管理规范,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6.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防”(人防、物防、技防)以及护学岗设置到位,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7.学校无重大传染病防控事故和学校医务室医疗责任事故;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效。8.查封危及师生安全的危险校舍,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校舍、楼梯、护栏整改100%,防坠楼装置安装达100%,当年在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安全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9.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聚众越级上访事件;10.师生无参与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活动。11.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确保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学生不受骗、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不参与两卡违法犯罪。
1.强化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局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主要领导是全县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第一资任人,对全县教体系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XX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文件要求,做好并监管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和所挂学校(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局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县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县委政法委、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消防等部门,以“四进”“四看”“四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四进”即进传达室(保安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四看”即看校园“三防”落实情况、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看安全教育宣传档案和安全疏散演练预案及相关材料、看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各项安全制度;“四查”即查“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校园周边安全,查防火、防溺水安全,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情况,按照相应检查表的内容进行督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召开XX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交通问题、食品卫生、违章建筑、流动摊点和非法(违规)网吧、“三室两厅”(电子游戏机室、录象室、台球室、歌厅、舞厅)、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健康书刊等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开展安全工作督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学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学校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的安全督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XX县安全生产三张清单要求,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确保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规定,按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xx)37号)要求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局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108号)要求,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普法宣传,严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率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对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进行测算基础上,对标找差、自加压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计划对全市200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总法定工作日(10458个工作日)我局现有在编人员52人(含退二线人员4人、宣教中心2人、地震台5人),其中专门执法机构人员22人,去除地震台工作人员、退居二线和配合市中心工作抽调人员,其中应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42人。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1.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90-26=249个工作日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2)双休日90日;(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共计26天法定假日。2.总法定工作日=249×42=10458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360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850个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35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50个工作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80个工作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0个工作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80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350个工作日);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50个工作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安排(7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xx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0个工作日);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80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310个工作日);病假、事假(150个工作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8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5078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2.检查安排我局计划对138家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69%,具体检查企业名称、责任科室(单位)及检查次数。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包括:本部门负资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我局监督检查的一般检查单位,主要从全市化工、危化品经营、使用等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查产生。2.检查安排我局计划对62家一般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31%,具体检查企业名称、责任科室(单位)及检查次数。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每季度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规范执法程序。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三)优化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做到谨慎规范,推行柔性执法,坚持开展服务型执法,精准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xx)538号)要求,最大程度保护企业的经营秩序和创业热情。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以科室、中队为单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主动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宣传“一法一条例”,让企业知法、懂法,自觉对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奋进现代化XX新征程打造坚实安全基础。
(四)规范计划调整。因上级工作部暑、部门职能职责、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检查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报XX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应急局备案。
为落实xxXX区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园区生产和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xx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xx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园区实际情况,编制xxXX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园区安全、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数量巨大、形态各异,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以及处置等各环节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同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开展各种规模的检维修作业,涉及的风险点多、危害后果大。监督检查工作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近年发生事故企业,合理计划重点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
(二)加强各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等市级职能部门、园区监管部门的检查计划衔接,保证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避免重复检查。对园区投产运行、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企业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加强与市、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推行“双随机”检查。
(三)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积极、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和典型隐患,跟踪隐患整改效果,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抄告、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并作为重要因素纳入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作用,对重大、恶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四)不断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交流园区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形势、趋势,着重分析安全生产重要风险,提出管理对策措施,在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倾向性问题等方面聚焦解剖,不断强化和推动园区监管合力。
(一)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方式按照《xx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和《xxXX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主要分为重点督查、日常排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危化品灌装站和涉氯气、光气等剧毒、重点危化品,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涉爆粉尘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结合XX区建设工程实际,增加危化企业边施工边生产区域和防台防汛安全等检查重点。
(三)检查内容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主要检查内容为基础,检查企业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合规性、责任制度执行、隐患自查自纠、现场管理等情况。按照整治或治理内容,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分工监督检查单位、检查频次按《园区企业第三方和安监处检查频次规定》执行,第三方按照《XX区2023年度第三方安全巡检南北分区表》分工执行。全年第三方计划巡检1592家次,监督检查204家次。
(一)分类检查将一类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单位,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检查,对二、三类企业按检查频次开展巡检和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会同市应急灯部门,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1.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检查。2.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对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企业开展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3.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检查。按照《xx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全覆盖检查。4.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中央在沪和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开展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其中3、4项在市应急局统一布置下联合开展。
(三)其他检查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一)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公司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第三方安全巡检工作会议,通报巡检情况、隐患整改率等情况。督促第三方及时登录网站输入隐患信息,对第三方机构的巡检计划、执行和巡检频率、巡检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聘用依据。
(二)持续推动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结合标准化建设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督促央企、地方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集团公司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会同市和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型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计划。请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中明确的任务目标,抓紧完善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实施2023年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切实维护园区安全持续形势平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五)《xx市安全生产条例》;(六)《xx市消防条例》;(七)《xx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八)《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根据辖区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努力为XX建设“xx科创中心主阵地”顺利实现北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1.突出重点。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及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2.保持高压。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关注、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最终目的,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3.强化检查。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保证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的频次与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一)监督检查方式配置不少于9人的现场检查队伍,并聘请社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着力解决园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检查应将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或相关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若企业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则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由其依法处理,形成闭环。
(二)监督检查范围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调查询问进行检查;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和重点事项中以非随机方式开展的检查,根据区有关职能部门安排来确定检查内容;非计划内的专项检查,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四)监督检查分工监督检查主要由园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事项的,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共同参与;涉及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防办等部门对重点时段和特定专项等重点检查时,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参与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五)事故隐患查处整改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指令期限届满后10日内应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2.对于拒不履行整改义务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3.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做好归档工作。
(一)总体原则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及专项检查。其中,常规检查通过突击(飞行)检查的方式,按本计划规定的常规检查范围和重点,对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通过对列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聚焦企业隐患、危险因素、及突出隐患问题,不定期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抽查的方式,根据区职能部门的部署及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性检查。
(二)常规检查通过突击(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常规检查。1.危险化学品单位检查。检查重点:危险品临时中转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等的安全可靠性,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标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种类、条件、方式等。2.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重点: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劳防用品按规定发放并登记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1.重点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园区286家重点监管单位,区级28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见附件二)。2.开展粉尘涉爆工贸企业监督检查。根据《关于xx年XX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园区《2023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时间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依托现有专业技术服务和支撑,对xx年末辖区内新一轮排查掌握的粉尘涉爆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专项检查结合重要时段节点、季节特征、行业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检查。
1.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进博会”及其他重要时间段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等。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3.物流运输企业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使用的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检验检测、持证上岗情况、电气线路敷设规范情况、库房货物堆放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等。
4.洁净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
5.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第二季度)。检查重点:特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并符合相关要求、特种设备及周边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等。
6.火灾隐患重点区域专项检查(第二季度)。检查重点:未批先建、违章搭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窗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缺少安全出口等11类突出风险等。
7.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8.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安全资任制落实情况、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危化仓库存放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等。
9.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使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逃生通道畅通情况、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等。
10.建筑工地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责任书签约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建档备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及持证上岗情况、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情况、职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
11.有限空间、地下空间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地下空间内用电情况等。
12.规模性租赁场所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公寓设置作坊和仓库情况、公寓设置独立安全疏散通道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使用情况、房间内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情况、房间内电动车或电瓶违规充电情况、房间内使用和存放液化气钢瓶情况,非纳管公寓不得对外出租使用。
(一)监督指导村委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两村委对辖区内企业、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其做好年度、季度、月度检查工作和统计报送工作。
(二)加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能力,精细化落实辖区安全监管全覆盖、全过程、分层分类管理体系,分层分类梳理辖区地块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初步形成园区安全隐患清单,逐步完成隐患销项工作。
(三)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重点对丙类厂房仓库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设置办公室、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集中整治,目标年底厂房仓库“重大类”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一般类”安全隐患总数大幅度下降。
(四)规范厂房仓库分割出租要求建立厂房仓库分割出租备案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厂房仓库底数清单,有效管控厂房仓库随意分割出租现象,配合园区清退低效产能企业。
(五)推进“园中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下,试点推进10家企业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企业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等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省“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暑落实落地,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严密防范各类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计划统等原则。按照统等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统等安排监督检查的对象、时间、频次和方式等。方式结合原则。日常监管与安全检查有机融合、相互贯通、一体推进。
(一)重点领域检查1.检查对象:“两客一危”企业、公共交通、大件运输企业。2.检查频次:全覆盖检查,每个企业每年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客运股、货运股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检查。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二)专项检查1.专项类型:根据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接收的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事项等实施。2.检查频次:根据省、市、县统一部暑,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等,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及专项整治方案。
(三)综合检查1.监督对象:普通货运企业、维修、驾校、出租、汽车租赁等企业;2.检查频次: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每半年进行全覆盖进行检查,县局从检查企业中抽取5%进行检查;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每月平均开展抽查。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四)重点监管1.重点监管对象:事故企业,被约谈、通报等企业,安全生产信用D级企业,纳入信用“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2.检查频次:全覆盖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检查。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23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依托年度督查计划扎实开展部门诊断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定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局安监科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别负责本领域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事项,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强化问题整改,严格闭环管理。
(三)强化总结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畅通报送渠道,确保及时汇总传递监督检查最新进展动态。要定期总结本单位开展情况,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上报,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xx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开发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及规模重点企业;发生安全资任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突击抽查。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2、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场所,对检查情况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4、检查人员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使我镇经济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XX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敦实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有效避免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加油站、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紧盯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群众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
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审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检测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危险岗位技术交底和交接班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学校、医院、农村老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卡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等情况。
14.对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情况,包括对外来单位从业资质审核等情况。
1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上报备案情况。
1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是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检查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月细化检查任务,做好检查准备,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要统等兼顾,上下沟通,做好月度计划与专项计划衔接,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的方式,从基础和本质上改善全镇的安全状况。
3.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检查人员要掌握监督检查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程序合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实施监督检查后要及时备案、归档。挂钩检查干部因人事变动的,由接任者承接挂钩检查任务,不再另行发文。各组检查时间由各组挂钩领导、干部自行统等时间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但应确保每年度到挂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月度安全检查与专项检查以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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