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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审观摩心得体会4篇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3-07-30 10:45:05

法院庭审观摩心得体会4篇

法院庭审观摩心得体会篇1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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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审观摩心得体会篇2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资委、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18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庭审观摩心得体会篇3

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_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法院庭审观摩心得体会篇4

0月22日,星期一,天气晴.在这秋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一行七人驱车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旁听庭审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经过例行的安监,我们来到了法院的四层.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的法庭,我们有点晕,怎么听啊?也算是运气不错,再辗转到了六层后,正好有一个法庭在准备开庭.经过和书记员的简单沟通,我们上交了身份证,坐在了法庭的旁听席等待开庭.

这次审理的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开过两次庭,持续了四个多月,这是第三次,所以案情我们掌握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原告借给被告一百万元,被告无力偿还,但被告认为这一百万是原被告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原告所投入的资金,于是双方产生纠纷.再加上双方之间还有很多其他法律关系,案情十分复杂,所以无法掌握到全貌.

一开始,法官并不在场,由书记员组织双方补充提交及交换证据,并指出不认可的对方证据.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左右.然后从审判席侧门上来了一个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后,开始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提问,内容包括“为什么提出了几个新证据?想证明什么?”等等,还对一些事实情况询问了双方.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然后又从侧门上来了两个法官.这两位法官对于我们的到来显然有些惊讶,还向主审法官询问了一下.三位法官都落座后,主审法官简短的宣布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_x组成合议庭、告知诉讼权利等事项,现在开庭.同时还告诉书记员把刚才他和原被告双方说的话记录为???(没听清).正式开庭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对于新提交的证据以及前两次庭审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原告当事人一度情绪有些失控,欲与被告律师争吵,幸亏原告律师及时制止才作罢.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这一段比较平淡,感觉被告理亏的很明显,没有什么精彩之处.最后就是询问双方是否坚持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庭审就结束了,我们这次的实践活动也就完成了.

流水账记完了,该写点干货了.

在这次旁听庭审中,我感受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1.书记员在庭审前的证据交换阶段客串了一把审判员.我们刚进入法庭的时候,只有书记员一个人,他当时坐在审判员的位置上接收原被告的新证据,然后又转到书记员的位置开始敲字.虽然早都听说法院“案多

人少”,但看到这样一人兼两角的情况还是让我吃了一惊.后来才知道他是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

的主持下进行.而由书记员主持证据交换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2.审判过程多次被案外事件打断.庭审中有几次被敲门打断,大多是因为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来送他们的文件、证据和案卷材料等.

3.法庭纪律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我们同学中有一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了录音.貌似还有个规定说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不得记录,但我们所有同学都进行了记录.

4.两名代理审判员形同虚设.两名代理审判员不仅来的很晚,而且在庭审过程中未发表任何意见,感觉是为了凑数而来.因为审理期限超过了简易程序规定的三个月,所以要转为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所以随便拉了两个代理审判员来凑数.这样就直接把设置合议庭的目的给规避掉了.

5.庭审过程不甚严肃.庭审的过程中,审判长接电话一次;被告律师发短信一次,还让法官“稍等”.这实在令法庭在我心中的威严形象受到了损害.

通过这次庭审活动,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1.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庭审过程中,原告当事人发表过几次意见.也许是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缘故,讲的比较罗嗦,搞的审判长有些不耐烦,甚至说出“不就是怎样怎样??”这样的句式来进行总结.这样的陈述,即便是你占理,如果未能让法官清晰明确的了解案件的情况,那和没说没啥区别.万一遇到不愿总结的,听不明白就当作没听的法官,那可就完蛋了.

2.对于证据一定要非常熟悉,对证据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在质证阶段,原告律师抓住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中的一个漏洞,事实上使被告产生了自认的效果.而被告律师显然对此准备不足,支支吾吾,最后只能以“要与当事人核对”为由搪塞过去.但这也引起了审判长的极大反感,认为被告律师是在拖延诉讼时间.

3.法庭的辩论并不像辩论赛的辩论那么紧凑,应该要想清楚再说.对方发表意见后,法官让你发表意见,这时并不像辩论赛一样,就必须立马站起来回话,而是可以查阅一下案卷和证据,并且和另一位律师商量商量,再发表意见.虽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人的感觉更显得理直气壮一些,但如果说错给对方留下把柄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总的来说这次旁听庭审的经历还是很不错的,很愉快也很有收获.也确实是运气好,听说其他组的同学还有开庭没多会双方就和解了的,搞的程序都没进行完,都没法写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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